介子九维
瑞能研究院

文章库 / 双碳 / 双碳背景下的我国燃气管道掺氢研究|20000字干货文

双碳

双碳背景下的我国燃气管道掺氢研究|20000字干货文

在公众号阅读原文 ↗

一、背景分析与战略定位

燃气管道掺氢是指将一定比例的氢气混入天然气,通过现有燃气管网输送并在终端直接燃烧利用。这一技术近年来在我国进入加速探索阶段,多地展开了试点示范。从地域分布看,试点涵盖西北、华南、西南、华东等地区;从掺氢比例看,已测试的掺氢体积分数从约10%到高达30%不等;从产业链环节看,包括制氢、管道输送、终端应用等各环节的企业和机构均有参与,形成产学研联合攻关格局。

(一)我国掺氢研究现状与示范进展

截至今年,多个标志性项目取得突破。中国石油在宁夏建成长距离天然气管道掺氢示范,利用现有397公里管道,试验氢气掺入比例逐步提升至24%且投产至今连续运行安全稳定;深圳市燃气集团建成了全国首个城镇燃气掺氢综合科技实验平台,掺氢比例达20%,覆盖城镇燃气全压力等级,实现了宽压力、长周期的稳定供氢掺混;四川成都在青白江区建成“多元富能气”掺氢中试项目,搭建混氢燃气输送和燃烧实验系统,对不同氢含量下管网和各类燃烧器具性能进行测试,以寻找民用燃气最优掺氢比;此外,浙能集团于2024年开展了国内首次高比例(30%)城镇燃气掺氢燃烧及氢气分离试验,验证了3%–30%范围内氢气掺入天然气的技术可行性,采集了灶具、热水器、工业锅炉、管材在高掺氢条件下的大量运行数据,并成功将混合气中氢分离提纯至99.999%;且在更早些时候,国家电投在辽宁朝阳市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制氢掺氢示范项目,掺氢比例达10%且稳定运行超过1年,被誉为国内天然气掺氢技术的首次实际尝试。这些试点的阶段成果表明,在限定条件下现有燃气管网可以安全掺氢运行,为更大范围推广奠定了基础。

(二)战略契合“双碳”目标与氢能规划

城镇燃气掺氢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高度契合。一方面,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大且主要用于城市燃气、发电和工业燃料,掺入绿色氢气可直接降低化石能源燃烧碳排放;另一方面,《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等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开展掺氢管道及关键设备安全性、适应性研究,探索输气管道掺氢等高效输氢方式,推进掺氢管道试点示范。

掺氢可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形成联动,通过“风光制氢+管网掺氢”将间歇性可再生电力转化为氢能并存入燃气网络,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实现能源结构转型。类似深圳燃气正计划构建的“光伏+谷电制氢—管道掺氢—终端用氢”示范链条,将氢能融入城市能源系统,可以说,城镇燃气掺氢为我国在存量燃气系统中引入增量清洁能源提供了路径,被视为氢能“进万家”的重要抓手。

(三)主要驱动力与综合效益

推动燃气管道掺氢的动力来源于多重因素,其综合效益体现在经济、环境和社会等方面:

1、减碳与环境收益:氢气燃烧不直接产生二氧化碳,掺氢可按比例降低天然气终端燃烧的碳排放强度。若氢源为可再生能源制取的绿氢,每掺入10%(体积)的氢气,可减少约6%–7%的CO₂排放;20%体积分数氢可减少约12%–13%的排放(假设氢为零碳),在生命周期评估(LCA)中,掺氢比例越高、氢源越清洁,减排效益越显著。此外,大量研究表明,氢气掺混还能改善终端燃烧性能,在某些条件下减少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这有助于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和降低温室气体及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效应。

2、经济与产业收益:掺氢可为氢能开辟大规模消费场景,激活上游制氢产业链需求。证券时报测算,若按10%–20%掺氢,则2030年我国每年可有约270万–630万吨氢气注入燃气管网,全产业链年产值可达8000亿至1.8万亿元,这将带动制氢设备制造、管道改造、新型燃器具等相关产业发展。同时,利用既有管网输送氢能,比新建专用氢管道投资要低,可提高基础设施资产利用效率,降低单位氢气长距离输送成本;从能源安全角度看,掺氢可以部分替代进口天然气,以国内清洁能源制氢来保障能源供应多元化,增强能源自主可控。

3、社会与战略收益:城镇燃气掺氢作为氢能进入民生领域的载体,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对氢能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公众通过使用掺氢天然气,可以逐步熟悉氢能这种新型能源介质,为未来更大规模的“氢进万家”奠定社会基础。此举亦向国际展示我国践行低碳承诺、引领氢能技术应用的决心,提升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话语权和示范效应。综上,城镇燃气管道掺氢已不仅是工程试验,更被赋予了服务“双碳”战略、支撑能源革命的战略定位。

二、技术可行性评估

城镇燃气管道掺氢涉及对现有燃气基础设施和终端用能系统的全面适应性改造评估。需重点考量材料和设备对氢气的兼容性、燃烧特性变化,以及计量与气质管理等技术问题。基于第一性原理和近期试验数据,可对技术可行性作以下深入分析:

(一)输配基础设施适配性

1、管材氢脆与兼容性:钢质管道在氢气环境下面临“氢脆”风险,即氢原子渗入金属晶格导致材料韧性下降,可能出现低应力脆断。高强度钢(如X70、X80管线钢)在高压纯氢下尤其敏感,但在低含量氢/天然气混合气下,氢分压较低,氢脆效应相对可控。试验表明,当掺氢体积分数<10%时,管道操作压力宜控制在7.7 MPa以下;超过10%时须进一步降低压力或采取加强措施,以确保管道安全裕度。对于我国城镇燃气管网(设计压力≤4.0 MPa),钢管在掺氢20%以内通常处于较低应力水平,短期运行未发现氢致开裂案例。不过,长期运行仍需关注焊缝、弯头等部位的微观裂纹扩展情况,建议开展加速寿命试验和定期无损检测以掌握氢脆累积效应。

2、PE管道渗透及密封:城镇燃气管网大量使用聚乙烯(PE)塑料管道,其不受氢脆影响,但氢气分子更小,易通过PE管壁微观空隙渗透。研究指出氢气在PE等聚合物管材中的渗透速率约为甲烷的4~5倍,因此掺氢后可能出现管壁微漏增加。不过,由于城镇燃气管一般埋地下且有壳层,氢微漏大多逸散入土壤,很难累积到爆炸浓度,整体泄漏率仍在可接受范围。

但是为稳妥起见,可采取措施降低影响:

①适当降低掺氢管段的运营压力,减小渗透驱动力;

②加强管道沿线特别是密闭空间的氢浓度监测;

③对于新建管道可选用抗渗性能更好的改性PE或复合材料。

密封件方面,燃气管网上大量橡胶密封圈和阀门填料在氢气作用下可能出现老化硬化或溶胀变形,导致密封性能下降,解决办法是在检修时更换为氢气兼容的密封材料(如丁腈橡胶、氟橡胶中特定配方),并在掺氢初期缩短密封件巡检和更换周期,以防范因密封失效引起的泄漏。

3、设备与计量装置升级:城市燃气系统中的调压器、流量计、安防设备等也需要适应氢气特性。调压器的膜片和弹性元件应使用抗氢老化材料,以防长期接触氢气后发生龟裂;燃气流量计方面,若使用传统膜式表,氢气渗透膜片可能导致计量误差;此外掺氢会降低天然气的密度和热值,使基于体积的计量与用户实际能耗产生偏差。

以上问题的解决方法包括:安装在线气质分析仪,实时监测混合气热值,按能量计价;或采用超声波、热式流量计这类对气体物性变化不敏感的新型计量表。英国等国已开始探索以能量值计费来应对多源气体供应。加臭工艺需保持氢掺入后燃气的可嗅探测性,天然气通常加入硫醚类臭剂(四氢噻吩),掺氢不会改变其嗅觉特征,但需确保随氢气加入的无臭稀释不会降低总体臭味浓度。深圳等试点已经验证,通过适当调整加臭剂注入量,可保证掺氢天然气泄漏时异味仍明显可辨,无需更换臭剂类型。

(二)终端燃烧设备影响

1、燃烧特性变化:氢气的燃烧热值(按体积)约为天然气的1/3,燃烧速度却约为天然气的8倍,火焰温度也略高。这些差异对民用燃具和工业燃烧器的主要影响包括:火焰传播与稳定性——氢掺入提高混合气的燃烧速度,可使燃烧更接近完全、减少一氧化碳排放;但过高氢含量可能导致火焰变短、过快,有些大功率燃烧器可能出现火焰离焰或回火倾向。试验显示,在掺氢20%体积比范围内,常见民用燃烧器具(如灶具、热水器)火焰状态变化不显著,蓝色火焰依然稳定且无黄焰,仅焰心略有变短,加热效率基本不变,当掺氢比升高到30%时,部分燃烧器需微调空气进风比以避免回火,但总体仍可保持稳定燃烧。

温度与NOx排放方面,由于混合气热值降低,用户获得相同热功率需要略增大燃气流量,不过氢燃烧产物不含碳,理论上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温度升高对NOx的影响。有研究和实际测试均表明,小比例掺氢对NOx排放影响不大甚至有所减少;在燃烧工况不变的前提下,10%氢掺入可能令NOx浓度变化不到5ppm。然而,若不调整燃烧器设计而盲目提高氢含量,火焰温度升高可能加剧热力型NOx生成。因此最佳策略是控制掺氢比例在安全范围,并通过优化空气过量系数保持燃烧温度水平,从而使NOx排放不升反降。

2、安全性与使用感受:氢掺入天然气后,燃烧产生的火焰依然带有显著的可见光(主要由甲烷燃烧的CH发光导致),并非完全无色。因此居民肉眼观察不到明显区别,只是高氢比例时火焰颜色可能略偏淡蓝,氢气燃烧产物不含CO₂和烟尘,燃烧更加干净。对居民而言,使用掺氢天然气的体验几乎与原先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氢气燃烧后主要生成水蒸气,相对增加的水分可能在封闭燃烧空间中凝结,但对于通风良好的厨房环境影响可以忽略。

安全方面,氢混入后燃气的爆炸下限从约5%(纯甲烷)降低到4%(体积分数),可燃范围变宽;但另一方面,氢气密度仅为空气的1/14,泄漏后更易迅速上升扩散,不像丙烷那样沉积在低处。因此,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少量氢泄漏往往更难积聚到危险浓度。综合来看,掺氢天然气在用户端的安全风险与常规天然气总体相当,只需针对氢特性完善监测手段(如安装对氢气同样敏感的报警器)即可保证安全。

3、终端改造成本:低至中等掺氢比例下,现有用户端燃具基本无需硬件改造。英国HyDeploy项目对数百台不同年份、不同品牌的家用燃气设备测试后确认,在20%掺氢下所有设备均可正常运行且无不良影响,我国成都和浙江的试验同样证明,现役居民炉具、热水器乃至小型工业锅炉在30%氢气掺入时仍运行稳定,因此在短期示范阶段,用户改造成本几乎为零。

然而,若展望未来更高掺氢甚至纯氢应用,则需要考虑终端设备更新。例如,当掺氢超过50%时,部分老旧燃具可能火孔设计不适应,需更换氢兼容型燃烧器;纯氢供气则需要专用氢燃烧器具和配套安全附件(如防回火装置等)。因此,中长期规划中应逐步推行“氢气友好型”燃气具标准,在新品认证中加入掺氢适应性要求。总体而言,在可预见的掺氢范围(≤20%)内,终端改造成本很低,不会成为掺氢的经济障碍。

(三)气质参数变化与计量问题

1、热值与燃气品质:氢气的低热值(约10.8 MJ/m³)仅为天然气(约37 MJ/m³)的一小部分,因此掺氢将降低混合气每立方米的能量含量:每掺入10%体积氢气,混合气热值约下降6%–7%;20%氢则下降约12%左右,这意味着按现行体积计费时,用户在相同计量读数下获得的热量略有减少。

为保障公平,需对计量和价格机制做相应调整。一种方式是实施热值校正,燃气公司定期测定管网气热值,折算出每立方米燃气的平均热含量,将气价按能含量调整,使用户支出的每元钱获得的能量不变。另一种方式是在账单中单列氢气附加量的费用补贴/减免,使用户不为掺氢部分额外买单。目前国际上如德国已建立全国天然气热值监测体系,我国也可借鉴建立能量计量标准。

此外,掺氢会轻微改变燃气的相对密度和沃比指数:氢的加入降低混合气密度,使沃比指数(衡量燃气对燃烧器适配性的指标)有所下降,但试验表明掺氢20%内沃比指数变化幅度<10%,通常在大多数燃具的适应范围内,不致引发熄火或不完全燃烧问题。总体上,通过计量和定价机制的调整,可确保掺氢不会损害用户利益或影响用气品质体验。

2、氢源及混气工艺要求:用于管道掺混的氢气需要达到一定纯度和稳定供应标准。一般要求氢气纯度≥99.9%,以避免杂质(如氧、水、硫化物)对管道和燃烧造成不利影响,尤其要严格控制氢中含氧量,防止在管道内形成腐蚀性环境或爆炸性氧氢混合气。

氢源可以多样化,包括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副产氢(如工业尾气中提取氢气)以及化石能源制氢配CCS等。不同氢源的纯度和压力特性不同,电解水制氢纯度高但产出压力低,通常需压缩后掺入;工业副产氢(如氯碱工业的氢)可能夹带微量杂质,需提纯干燥。混气过程中,为确保掺混均匀度,工程上采用专门的混气装置(如静态混合器或射流混合器)将氢气注入主气流,并配置浓度传感器反馈控制氢注入量。在深圳掺氢实验平台,设计了柜式混气系统,实现天然气与氢气按设定比例均匀混合,并通过在线检测确保掺混比例精确稳定。因此,只要氢源质量达标且混气工艺控制得当,进入管网的掺氢天然气能够满足下游用气品质要求。

综上所述,从材料、设备到气质计量的分析表明,在掺氢比例适当(一般不超过20%体积)且采取针对性改造措施的条件下,我国现有城镇燃气管网具备一定的氢气承载能力,近期各地中试也验证了技术可行性。当然,随着掺氢比例提高,技术挑战将非线性增加,需要进一步研发新材料和新技术,但就当前阶段而言,城镇燃气掺氢的技术瓶颈正在被逐一突破,为下一步工程化应用奠定基础。

三、经济性综合评估

实施城镇燃气管道掺氢不仅是技术问题,更需经济可行,必须构建全生命周期成本模型,评估从制氢到终端使用各环节的费用变化和收益,并分析不同利益相关方的经济影响,在此基础上探讨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政策激励机制。

(一) 全生命周期成本构成

掺氢天然气的成本可分解为氢气制取、注入输送、管网改造、终端适应等环节:

1、氢气制备成本:这是掺氢项目中最大的单项成本。当前绿色氢气(电解水制氢)成本较高,约在20–50元/公斤区间,远高于等热值天然气价格。例如按天然气门站价1.8元/立方米计,折合单位能量价格约6–7元/公斤氢。只有当氢气成本降至此水平(6–7元/kg)时,掺氢才能在纯市场条件下实现与天然气“等价竞争”,目前达到这一价格需要可再生电力成本大幅下降或给予制氢补贴。

因此,短期内很多掺氢示范选择工业副产氢或“低价氢”来源(如化工尾气制氢)以降低成本门槛。随着可再生能源日益廉价和电解槽技术进步,预计2030年左右绿氢成本有望降至15元/kg以下,使氢在管道应用中更具经济可行性。此外,大规模集中制氢(如在资源富集地区建制氢基地)也可摊薄投资,提高经济性。

2、氢气注入及输送成本:包括氢气纯化、压缩和掺混设施投资,以及在管道输送过程中的能耗等。氢气能量密度低,需要压缩到与燃气管网相当的压力才能注入,中压燃气网(0.4–1.0 MPa)需要将氢气压缩至同级压力,需配置专用压缩机,其功耗和设备折旧构成运行成本的一部分;掺氢混气站的建设,包括混合器、控制阀、在线分析仪等,也是一次性投资。

总体而言,掺混站投资相对于制氢成本并不算巨大,按照每万方/日掺氢规模,投资约几百万元。输送过程中的摩阻和压降变化很小(氢气粘度略高但流量降低抵消影响),因此混氢输送不会显著增加管输能耗,若掺氢率较高,可以考虑沿线增设小型压缩机维持管压,但在20%以下掺氢时一般无需额外增压设备。

3、管网改造与运维成本:燃气企业需对管网进行适应性改造和强化运维,包括材料检测评估费用(如对钢管取样分析氢脆敏感性)、局部高风险管段更新(用抗氢材质替换某些老旧管件)、加装泄漏监测设备费用、缩短巡检周期的人力成本等。这部分成本取决于既有管网状况和掺氢比例,难以一概而论。以深圳示范为例,由于是新建实验管网,采用了适配氢的设计,故改造成本可忽略;而若在老城区应用,可能需要投入数百万元更换密封件和监测系统,一个可行的思路是在每立方米燃气输配成本中摊入少许“掺氢运维成本”,对终端价格影响有限。

4、终端适应及用户成本:如前所述,中低掺氢不需用户更换设备,因此用户侧直接成本几乎为零,但用户可能因气质变化需要调整用气习惯(如适当调高灶具开度以获得同样火力),这种“隐性成本”总体很小,此外,一些商业用户可能自费升级检测报警器等以确保安全。对于追求高品质燃烧的工业用户,可能投资更换更优化的燃烧控制系统,以充分利用掺氢燃料特性,当然这些都属于个别情况,不会对整体经济性产生颠覆性影响。

综合各环节,掺氢全链条成本高于纯天然气供应已成共识,关键取决于氢气价格占比。国际经验表明,氢气成本通常占掺氢总成本的70%以上,因此降低制氢成本是经济性的决定性因素,下表汇总了掺氢天然气生命周期成本构成及影响因素:

成本环节构成要素现状成本水平降本途径
制氢成本电力、原料成本;电解/转化效率约30元/公斤氢(绿氢)提高电解效率、低价谷电或副产氢
注入与混配压缩耗能;混气站投资折旧约0.1元/方气提升设备效率、规模化降低单价
管道改造运维材料更换、监测、巡检约0.05元/方气有针对性改造、优化巡检频率
用户端调整设备更换、效率损失约0元 (≤20%掺氢)适时推广氢兼容新设备
合计约高出天然气20%–50%依赖氢源成本大幅下降

(注:以上为粗略估算,不同项目差异很大)

(二) 气价机制与用户经济影响

燃气掺氢对不同用户群体的费用影响取决于成本传导机制设计,如果将掺氢增量成本全部转嫁至用户,那么燃气售价会上涨,引发用户端经济负担。例如,假设天然气门站价1.8元/立方,掺入10%氢气(按能量折算约7%热值)且氢气成本30元/公斤,则要提供相同热值燃气,终端价格可能上涨约30%左右,这对居民和工商业用户都是难以接受的。现实中,各国往往采取成本分摊和政策支持,避免价格剧烈波动:

1、政府补贴与成本分担:为鼓励氢掺混初期的发展,政府可对氢气供应价格给予补贴或税费减免,以降低燃气公司采购氢气成本;也可将掺氢试点所需投资纳入财政专项支持,减少企业资本支出压力。这样,终端用户气价维持基本稳定,其增量成本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体现减碳的公共效益。

2、价格疏导机制:监管部门可以制定灵活的燃气定价机制。例如,在现行阶梯气价基础上,增加“低碳燃气”附加费项,向有能力的用户收取少量溢价而对基础用量不加价;或者将掺氢带来的成本计入燃气企业输配气准许成本,通过价格听证程序调增销气价。国金证券指出,由于掺氢具有投资成本低、覆盖终端广的优点,未来一旦技术成熟,可能成为氢能大规模应用场景之一,届时应建立完善的价格传导机制,让全社会共同为减碳买单,同时保障弱势用户的可负担性。

3、用户群体影响分析:对于居民用户,天然气支出占生活成本比重有限,若气价因掺氢上调5%–10%,影响不大。然而出于公平考虑,政策上倾向于不增加居民负担,可能通过政府补贴平滑掉这部分上涨。商业及工业用户对能源成本更为敏感,但他们往往也有碳减排压力,若能通过使用掺氢燃气获得低碳认证或碳市场收益,适当更高的气价可以接受。例如一些食品加工、陶瓷制造企业,如购买掺氢天然气可宣称产品“更低碳”,从而提升品牌价值,可能愿意支付溢价,发电和公共服务用户(如燃气电厂、CNG/LNG公交车)通常由政府或国企运营,气价调整可在内部消化或者通过电价和财政支持传导,对终端市民影响间接。

总的来看,在掺氢初期,政府和企业很可能共同承担主要经济成本,以价格平稳换取减排和产业培育的长远收益。例如深圳、成都等试点阶段,并未对用户气价做任何调整,所需氢气和改造费用均由项目承担,这在示范阶段是合理的。未来规模扩大后,可以考虑建立“碳价值”回流机制,用减排产生的碳信用收益来补贴掺氢成本,使经济闭环趋向平衡。

(三)商业模式与激励机制

为推动城镇燃气掺氢从示范走向商业化,需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并辅以政策激励:

1、燃气公司主导模式:由城市燃气运营商牵头建设掺氢项目,整合上下游资源。可以由燃气公司与制氢企业签订长期氢气采购协议,以稳定低价获得氢气,再通过管网销售混合气。这种模式下,燃气公司可通过扩大业务范围(同时销售天然气和氢气)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政策允许下,他们还能获取减排补贴、绿证交易等收益。对于此类项目,监管部门可适度提高其输配气价收益率上限,激励燃气公司投入掺氢改造。

2、产氢企业联合模式:制氢企业或副产氢工厂与燃气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共同投资掺氢设施。制氢方负责提供氢气并享有卖氢收益,燃气方负责管输和市场销售,双方按约定比例分享售气收入或减排收益,这种模式可以分散单方风险,也有利于打通产业链。

3、政策激励与碳定价:政府可实施多种激励政策助力商业模式落地。对掺氢项目给予减碳奖励(每减少1吨CO₂奖励一定资金或碳配额);对使用掺氢气的终端用户给予绿色认证,在政府采购、税收上予以优待,刺激下游需求;此外,将掺氢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范围也是有前景的路径——燃气掺氢所避免的CO₂排放可折算为减排量,由项目业主出售碳配额获利,从而改善经济账;绿色金融工具方面,可发行氢能产业绿色债券或贷款,用于掺氢项目融资,享受低利率优惠,降低资金成本。

4、其他增值服务:掺氢管网还能衍生一些新业务,如末端氢气分离供给,在管网下游通过膜分离提取高纯氢气,供应给附近的加氢站或工业用户,这相当于利用燃气管道完成氢的长距离输送,再在终端交付纯氢,具有商业价值。浙江浙能的试验已验证了从掺氢燃气中提取5N级氢气的可行性。未来如果这一技术成熟,燃气公司可在工业园区等地开展“掺氢输送+现场制氢”服务,收取氢气分离服务费,实现商业模式创新。

总而言之,城镇燃气掺氢的经济性目前还较弱,需要政策扶持渡过初期。但从长远看,随着氢能成本降低和碳价值显现,其商业前景广阔,掺氢既打开氢能消费市场,又赋予燃气行业新的增长动力,通过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和配套激励,我国完全有条件让掺氢燃气逐步由示范走向商业化运营。

四、安全风险与法规标准

氢气作为高扩散性、宽可燃范围的气体,其在制储输配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城镇燃气掺氢需要建立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风险识别与控制体系,并在标准规范上予以保障,同时,还需充分考虑公众对氢能安全的认知,做好风险沟通,下面分别就安全风险、标准规范和社会接受度进行分析。

(一)全流程安全风险识别与防护

1、制氢与储存环节:无论氢气来源为何,制取和暂存环节都存在纯氢环境下的安全挑战。电解水制氢需防止电解槽产出的氧氢混合气发生爆燃,通常通过设备本质安全设计(如双极隔膜)和氢气纯化装置来杜绝氧混入氢流;氢气储存多采用高压气瓶或缓冲罐,在20MPa以上高压下,即使少量氢脆或泄漏都可能引发危险,因此储氢容器须选用经氢环境专门测试的材料,并配备泄压装置,许多掺氢示范项目采用即产即掺模式,尽量减少氢的独立储存量,从而降低储存风险。比如说成都还有示范项目直接将制氢装置出氢口接入混气系统,用现用现,从本质上减小了储氢危险源。

2、管道输配环节:这是城镇燃气掺氢新增风险的主要部分,核心风险是泄漏和爆炸。氢分子小,容易从法兰、阀门等微隙处漏出;泄漏后氢气遇火源极易点燃,燃烧速度快,可能发生爆燃。我国已于2023年成功实施了国内首次掺氢天然气管道全尺度泄漏燃爆试验,选用X65钢级、323.9mm管径、12MPa压力、掺氢30%的工况进行封闭空间(阀室)泄漏点火实验。结果表明,在上述极端条件下,喷射火焰热辐射和压力冲击均在可控范围,现有管道安全设施基本能够应对,这为管输掺氢的安全防控提供了数据支撑。

实际运行中,可从多方面降低输配风险:

①加强泄漏监测:在管网关键节点和密闭场所(调压站、阀室等)安装高灵敏度氢气探测器,一旦浓度异常立即报警并联锁切断,深圳掺氢平台已经验证了架空、埋地、管廊等场景下氢泄漏监测方法,可为今后推广提供参考。

②通风和惰化:对于可能积聚氢气的空间确保良好通风,必要时充入惰性气体降低助燃性。

③快速切断和放散:管道一旦出现大量泄漏或压力异常,利用自动切断阀隔离事故段,并通过放散管将混合气安全排空到高空,大大降低爆炸风险。

总的来说,适当改造后的燃气管网完全可以实现对氢的实时监控与快速处置,使其输配安全性达到可接受水平。

3、终端使用环节:居民用户和工商用户场所是安全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主要风险在于用气环境的通风条件和人员安全意识。氢气无色无味,虽然混合气中有加臭,但当氢比例较高时,泄漏气体的上升扩散性更强,可能使传统安装在距地面30cm高度的可燃气体报警器不足以及时探测氢,因此,可在厨房顶棚增设氢气传感器,或使用对多种可燃气都响应的传感器,增强预警能力。

同时,向用户普及掺氢燃气的特性,氢火焰可能肉眼不易察觉,闻到臭味或怀疑泄漏时应立即关闭气源并禁止一切明火和电器操作等,这些其实与天然气安全规范类似,但更需强调细节,对于工商用户,特别是使用明火的餐饮业,应教育其注意通风,定期检查炉具橡胶管等接口。燃气公司在初期可对重点用户提供上门安检和培训服务,提升终端环节安全系数。

(二)法规标准现状对比与完善路径

目前我国氢气掺入天然气的相关标准仍属空白或试行阶段,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国情尽快制定完善。

1、国内标准现状:我国现行天然气国家标准GB 17820对管输天然气成分有明确限值,但未提及氢气含量(因为传统上氢被视为杂质应尽量避免)。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等也无掺氢内容,仅针对不同气源的热值差异提出要求。部分行业协会开始编制企业规范,如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据悉正牵头起草《掺氢燃气输配技术指南》等文件,但尚未发布。总体来说,国内缺乏氢混天然气从生产到使用的系统标准,导致示范项目多采用特批或临时安全措施,这反映出完善标准的紧迫性。

2、国际标准与实践:欧美一些国家已有初步规范。德国燃气技术规程DVGW G262早在2013年允许在分布式燃气中氢含量≤10%;英国IGEM发布的初步标准允许试点区域氢掺量最多20%(目前法规上英国天然气氢含量限值还是0.1%,但通过特许豁免实现了示范);欧盟正在修订《气体互联互通法规》,计划到2030年各国管网普遍具备掺氢达5%–10%的互通能力,同时欧盟也正研究分级标准,不同压力级别管网对应不同可掺氢上限,并要求新建管道必须“H₂-ready”(氢气适用)设计;美国有ASME B31.12专门规范氢气管道,但针对天然气混氢则主要在研究阶段(DOE的HyBlend项目正在进行材料寿命测试)。总体看,国际标准正朝着逐步放开氢掺比和明确材料适用性的方向演进。

3、对于完善我国法规标准的建议,首先应在国家层面制定天然气掺氢气质标准,规定氢气作为成分之一的允许范围(如一般管网运行阶段≤10%,示范区域经评估批准可至20%等),以及氢气纯度、杂质限值等,为供气企业提供依据;其次,修订城镇燃气相关规范,增补掺氢输配系统设计、施工与验收标准,如管材选用指南(哪些材质适用多少氢)、设备选型要求、防火防爆等级要求等;还需制定终端燃烧器具检测标准,包括掺氢燃气下燃烧器热负荷、排放、安全性能的检测方法和合格判据,鼓励厂家推出经过掺氢适应性测试的“氢适应型”燃具;最后,监管层面应出台掺氢燃气运营管理规范,明确燃气企业在掺氢过程中的安全主体责任、运行监测要求和事故应急预案等。这些标准制定可由政府相关部门(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牵头,会同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联合攻关,尽快补齐标准短板,为掺氢从试点走向工程应用保驾护航。

(三)社会接受度与风险沟通

氢能的安全形象对公众而言尚陌生,需要通过有效的科普和沟通策略提升社会接受度,化解疑虑。

1、公众认知的现状:由于历史上城市煤气就含有50%以上的氢气,我国老一辈市民其实早有使用富氢气体的经验,但年轻一代对此缺乏了解。提到“氢”,一些公众联想到高危险(如氢弹、爆炸等),对将氢混入日常燃气可能存有担忧,这些认知偏差需要通过事实澄清和实例证明来纠正。

2、风险沟通策略:首先,燃气企业和政府部门应主动开展科普宣传,利用新闻媒体、社区公告、入户讲解等形式,向居民说明掺氢天然气的原理和安全性,深圳、成都等地的示范在启动前都召开了居民说明会,请专家解答问题,收效良好。其次,在试点过程中透明公开信息。定期公布监测数据(如燃气成分、泄漏报警记录等),让公众了解运行情况,一旦发生异常和应急处置,也应及时告知,避免流言引发恐慌。再次,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如邀请权威检测机构或消防部门参与安全检查,并将结果反馈公众,增强信任度。

3、提高接受度的辅助措施: 适当的激励也能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可以对参与掺氢试点的小区用户给予一定优惠或补偿,如减免部分燃气费、赠送用气险,作为对他们支持低碳试点的感谢;也可以授予试点社区“低碳示范小区”称号,提升居民的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只要方法得当,公众也能逐步接受氢能走进生活。

安全和标准是掺氢燃气发展的生命线。目前我们通过试验验证+技术改造,有能力将风险控制在传统燃气可比水平,但制度建设和社会沟通需同步跟进,建立完善的法规标准体系和公众信任机制,唯有技术、安全、认知三管齐下,城镇燃气掺氢才能稳步、可靠地推进。

五、环境影响评估

城镇燃气管道掺氢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全生命周期看,不同氢源和掺氢比例下的温室气体减排潜力;二是燃烧排放特性改变对局地大气环境(NOx、CO等污染物)的影响。综合评估表明,燃气掺氢在有效降低碳排放的同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可控甚至有积极作用。

(一)不同氢源路径的LCA减排潜力

氢气制取方式的碳强度差异很大,因此掺氢项目的减碳效果取决于所掺氢气的“含绿量”,主要氢源情景包括:

1、绿氢(可再生能源制氢):采用风电、光伏等可再生电力电解水制氢,过程基本零碳,仅设备制造有少量碳足迹。此路径下氢气为零碳氢,每用1公斤氢替代相应天然气燃烧可减排约11公斤CO₂(按天然气完全燃烧排放系数计算)。在LCA角度,考虑电解制氢损失,使用1单位可再生电力制氢再燃烧,排放依然远低于直接用1单位天然气,因而,掺入绿氢的燃气是真正低碳燃气。经测算得出,每掺氢10%(体积)绿氢,可降低混合气约6%-7%燃烧碳排放;掺氢20%则减碳12%以上,这部分减排对实现区域碳达峰具有实质贡献。

2、蓝氢(化石能源制氢+碳捕集):以天然气重整或煤气化制氢,并通过CCS捕集大部分二氧化碳。典型捕集率90%左右,则每公斤氢仍有约1公斤CO₂排放(灰氢约9-10公斤CO₂/公斤氢)。用蓝氢替代天然气燃烧,可减排约80-90%,因此掺入蓝氢仍有明显减碳作用,但低于绿氢。当掺氢比例较高时需注意上游碳捕集的落实,否则减排折扣会放大。总体看,在氢源不足完全绿氢化的过渡期,蓝氢可以作为掺氢项目的过渡选择,为减碳做出部分贡献。

3、灰氢/副产氢(高碳氢):灰氢指未经碳捕集的化石制氢,其碳强度甚至高于直接烧天然气。如果大量掺入灰氢,LCA可能不减反增,因为制氢过程中已排放大量CO₂,如煤制氢掺入燃气,可能使总碳排放高于原先用天然气,所以,从减碳出发,应尽量避免用高碳氢做掺混来源,但若副产氢本来会被燃烧掉或排空,那么将其用于掺氢多少可以减少浪费和边际碳排放,这种情形下需具体项目具体评估。

为量化不同条件下的减排效果,可参考如下情景:假设某城市年天然气用量1亿立方米,若掺入10%绿氢,每年可减排约6万吨CO₂;若氢源改为蓝氢,则减排约5万吨CO₂;若不幸用了灰氢,则可能反而多排几千吨CO₂(得不偿失),因此政策层面应鼓励将城镇燃气掺氢与可再生氢能发展统筹考虑,确保掺氢的碳减排初衷得到实现。

(二) 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

除温室气体外,掺氢对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也有一定影响,主要关注氮氧化物(NOx)和一氧化碳(CO)两项。

1、氮氧化物(NOx):如前文所述,氢气掺入后燃烧温度和反应机理变化可能影响NOx生成。一些研究表明,在相同热负荷下,加入适量氢可使燃烧更充分、火焰更稳定,从而缩短高温滞留时间,反而减少NOx生成,特别是在燃烧器进行空气过量系数优化后,掺氢有助于实现更低温的分级燃烧,降低热力型NOx,而在缺乏调节的情况下,高氢可能提高火焰温度导致NOx略增,实际监测需要具体分析不同设备类型和运行工况。

总体而言,在低到中等掺氢比例下,多数民用和商用燃烧器的NOx排放变化不明显,变化幅度通常<10%。以英国20%掺氢锅炉测试为例,NOx浓度与纯天然气燃烧时基本持平,对于CNG车辆掺氢,试验也发现发动机NOx排放差异很小。因此可以预期,掺氢天然气不会恶化城市NOx污染水平,相反,如果借助氢提升燃烧效率、降低燃气锅炉用量(因为氢燃烧放热快),还可能在局部减少NOx排放总量。

2、一氧化碳(CO):CO主要由不完全燃烧产生。氢的加入有两个效果:一是替代部分碳氢燃料,使燃烧过程碳浓度降低,从源头减少CO生成潜势;二是氢火焰容易维持稳定燃烧,不易出现局部熄火或缺氧,从而CO生成也更少。据不少实验观测,氢掺混可显著降低CO排放,特别是在燃烧控制不佳的情况下效果更明显。对于家庭炉灶,掺氢有助于当燃烧不充分时“助燃”,将本可能形成的CO氧化为CO₂。因此,在城市大气环境中,掺氢燃气的推广有望减少低空CO排放,对改善室内外空气质量都有益处。

3、其它影响:氢掺入燃气后,不会增加硫化物、颗粒物等排放,因为氢本身不含硫和碳,相反,由于天然气中通常含有极微量硫醇等臭剂,掺氢相当于稀释了硫含量,燃烧排放的SO₂等将略有下降(尽管燃气中的硫很少,几乎可以忽略)。

对温室气体来说,还有一项潜在利好,就是甲烷泄漏减排。天然气主要成分甲烷本身是强温室气体,掺氢后输配过程中甲烷浓度降低,即使有极少泄漏,总的甲烷排放量也相应减少,从气候角度讲是额外收益。当然,需要注意氢气本身的泄漏问题,氢不是直接的温室气体,但大量逸散的氢可能影响大气化学平衡,延长甲烷在大气中的寿命,对臭氧层和气候都有次级影响,因此掺氢管网仍应尽可能做到氢的近零泄漏,好在前述监测和防护措施可以将泄漏率控制在极低水平。

(三)典型掺氢情景的环境效益综合分析

以某中型城市为例,假设其每年民用燃气消耗10亿立方米,如果采用可再生能源制氢供应,逐步提高掺氢比例至2030年的10%,则每年可减排CO₂约60万吨,相当于植树造林数万公顷的吸碳量;同时由于燃烧优化,预计NOx年排放可减少上百吨,CO减少数千吨,对于雾霾治理和健康都有积极意义,如果扩大到全国范围,证券时报预计到2030年氢气掺混产业年产值可达数千亿元,意味着巨大的减碳潜力被释放。

总之,城镇燃气掺氢在环境层面是一项利大于弊的举措:只要氢源清洁,便可实现大幅度碳减排;而在常规污染物方面控制得当,不会造成新的环境负担,反而有助于大气污染治理。这进一步印证了掺氢作为能源绿色转型手段的环境合理性。

六、国际经验借鉴

氢能掺入天然气管网是全球能源界共同关注的课题,许多国家已开展相关政策制定和试点实践。通过借鉴国际经验,既可以获得技术和管理的启示,也能避免走弯路。以下重点介绍德、英、荷、澳、日、韩等国的政策法规、试点进展和商业化路径,并总结成功与失败案例的经验教训。

(一)德国

德国是氢进天然气法规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德国早在2010年代初就开始研究管道混氢技术,并制定了相对宽松的标准。DVGW(德国燃气和水协会)允许配气系统氢含量最高10%,工业用户直供管可达<5%;政策层面,德国政府出台“国家氢能战略”,提出建设全国氢气骨干网(通过改造部分现有天然气管道),远期逐步将氢引入终端消费;试点方面,德国在多地进行了混氢示范,如Uniper公司在法兰克福将风电制氢注入当地天然气网,每小时注入约2–5%氢,已安全运行多年;Audi公司在不来梅等地也试验了将电解制得的合成甲烷和氢混入燃气供应。德国还着重于终端设备的氢兼容性,政府和行业联合推动壁挂炉、燃气轮机的“H₂-ready”认证,要求新设备能在将来氢气占比升至20%甚至完全替代时正常运行,目前德国几大锅炉厂商已推出20%氢兼容的产品。德国经验启示我国应制定前瞻标准、及早产业动员,在技术上准备充分,然而德国在混氢商业化上相对谨慎,更多精力转向建设纯氢管网和工业直接用氢,因为他们判断工业部门纯氢需求更迫切,混氢仅作为过渡。

(二) 英国

英国试点在全球领先,执行过程中进行政策的审慎调整。英国的HyDeploy项目是欧洲较早的社区级掺氢试验,2019–2021年,英国北部Keele大学的私人燃气网向100户家庭供应20%氢混合燃气,这是英国首次实测居民端无改造情况下的掺氢效果,结果证明现有管网和用具适应良好,安全无事故。法规上,英国现行法律对公共管网氢含量上限仍为0.1%,这些试点都是通过临时许可实施。英国政府原计划2030年前在全国推广20%掺氢,但经过公共咨询后,于2023年调整策略,认为与其全网掺20%获取区区7%减碳,不如集中推进氢气专用网络。因此英国当前重点转向在某些地区建设100%氢气示范(如拟定的“氢能城镇”计划),而20%掺氢的全国推广可能暂缓。

英国的经验教训在于:早期成功试点验证了技术可行,但决策层评估经济和碳效益后,倾向于更高效的路径。对于我国来说,这提示我们应根据本国能源结构和氢能供给情况,动态评估掺氢的投入产出比,将其作为多种氢能利用方式之一,避免一刀切。

(三)荷兰

荷兰的侧重在于产业示范与管网改造。荷兰天然气基础设施发达,对氢的应用采取了“两手抓”策略,一方面在局部开展混氢试点,另一方面推进全国氢管网布局。混氢方面,早在2018年,荷兰就将氢气掺入当地燃气网为一栋公寓楼供热锅炉提供燃气,掺氢比例约20%,锅炉稍作改造运转正常。政策法规上,荷兰政府修改了《燃气法》,给予燃气运营商在特定区域尝试掺氢的自由,并计划到2025年明确氢掺混标准上限。另一方面,荷兰的“氢能骨干网”计划正将部分闲置天然气管线改造成100%氢输送,以连接工业集群,目标2030年形成长约1200公里的氢气主干网。

荷兰经验表明:混氢和专用氢并行不悖,他们通过小规模试验获得技术数据,同时大手笔投入氢专用基础设施,为将来过渡到纯氢留足空间,这种务实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在启动城市燃气掺氢的同时,也可规划长远的区域氢管网,以便氢能比例更高时顺利转轨。

(四)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由试点快速走向商业供应,澳大利亚近年在城镇燃气掺氢方面动作频频。南澳大利亚州的阿德莱德于2021年启用Hydrogen Park SA项目,采用可再生电力制氢并以5%体积分数注入附近约700户居民的配气管网,成为南半球首个向公众供应掺氢燃气的商业示范,用户反映用气无异样。新南威尔士州也在西悉尼开展了H2厨艺项目,向选定社区输送约2%氢气的燃气,并计划逐步提升至10%。西澳则建成测试设施,验证燃气设备在10%氢气下性能,并准备在一个新住宅区供应混氢燃气。澳大利亚各州政府纷纷出台支持政策,如提供拨款资助项目建设,要求燃气新设备符合掺氢标准等,由于澳洲天然气多用于民用和发电,掺氢被视为吸纳其丰富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的重要手段,短短几年,澳洲已从试验过渡到小规模商业供氢燃气。成功因素在于政府资金支持到位、监管及时跟进(制定了氢气气质规范)、公众宣传充分(强调绿色环保利益)。

澳大利亚的案例,对我国的启示是,当条件成熟时,可以选择若干城市或园区先行商业化运营掺氢燃气,通过市场实践进一步降低成本、完善服务,为大范围推广积累经验。

(五)日本

日本关注终端利用和合成燃气。日本一直倡导“氢能社会”,但在城镇燃气方面的策略较为谨慎,由于日本城市燃气用户众多且管网复杂,日本选择先发展合成甲烷(以氢和CO₂合成CH₄)注入燃气网的路线,以避免大规模改造终端。但在特定项目上,日本也进行氢掺混试验,如东邦煤气公司联合三菱重工在爱知县利用商用燃气内燃机开展了35%氢气混燃试验,实现额定功率下的稳定运行。此外,日本长野县的一些小型区域供热项目尝试了氢混入人工煤气提高热值的探索。

总体来说,日本目前尚无城镇燃气掺氢的明确时间表,官方更重视燃料电池、氢锅炉等终端氢能技术的直接应用。日本经验提醒我们:可以多渠道推进氢能利用,对于无法轻易改造的城市燃气系统,采用氢制合成甲烷也是一种折中方案,虽然能效较低但对现有用户零扰动。日本还非常注重燃烧器具厂商的参与,研制专用的氢燃烧设备(如纯氢燃料电池、氢燃烧锅炉),这些技术未来也可与我国的掺氢路线形成互补。

(六)韩国

韩国政府强力推动快速扩张。韩国是少数给出明确掺氢商业化时间表的国家,根据韩国2021年发布的氢经济路线,计划2026年前实现城市燃气中20%氢气商业掺混,以减少每年750万吨碳排放。韩国燃气公司KOGAS与燃气安全公社合作开展分阶段示范,目前已在济州岛的韩林电厂附近铺设试验管线,进行氢气注入试运营,同时KOGAS公司与韩国钢铁协会联合攻关高压输氢管道材料,确保国家主干管道将来可输送高压高浓度氢。

政策法规上,韩国政府修改了《城市燃气事业法》,允许氢混合燃气的生产和销售,并投入巨额研发资金。可以说韩国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在推进氢掺混,目标清晰、节奏紧凑。潜在风险是时间紧迫下可能遇到技术瓶颈但来不及充分试验,需关注实际运行效果。

韩国模式对于我国的启示在于政府愿景驱动的重要性,一旦明确目标并配以法规和资金保障,能源企业的积极性将大为提高,从而加速项目落地,不过也应注意循序渐进,确保安全和经济性跟上,不可一味追求进度。

(六)以上案例给予我们一些综合性的启示:

1、技术验证和标准先行的重要性:成功的试点(如英德澳)无一不是建立在大量前期研究和严格安全评估基础上,有的国家甚至专门建设了试验场(中国已建成全球第三个管道断裂试验场并用于高压氢试验);反之,如果技术问题没搞清就贸然推广,容易出事故打击信心。因此我国在全面推广前,也需继续搞好示范工程的数据收集和标准编制,以“试点成功”奠定“全面铺开”的基础。

2、经济和政策配套:国际上,凡是掺氢取得进展的地方,几乎都有政府财政支持或监管支持。英国由政府补贴用户不增价,澳洲项目有联邦资金,韩国更是政府主导。失败的可能案例往往是市场单打独斗,难以为继。因此对我国来说,政策激励将是成败关键,一旦经济上可行并有利可图,商业化才会自发加速。

3、公众接受与沟通:国际经验显示,居民对于燃气混氢的感知如果被忽视,可能导致项目推行困难。我国在示范选址和推广时,要充分考虑公众情绪,强化科普;反之,英国居民因为参与充分沟通,最终对项目高度认可,这种正面案例也值得我们努力复制。

4、战略定位和动态调整:各国对掺氢的定位有所不同,有的视其为长期方案,有的仅作为过渡。英国调整策略、德国转攻纯氢都是在根据实际情况校正方向。我国国情独特,城镇燃气主要承担民生供能、全国管网体量巨大,同时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发展速度很快,因此我们的策略需要兼具前瞻性和灵活性,既要防止急于求成、造成资源浪费,也不能裹足不前、错失发展窗口。

所以说,国际经验的本质启示是,结合自身实际,平衡短期低碳收益与长期转型目标,将掺氢作为迈向氢能社会的阶梯之一,但不是唯一途径。

七、中国路线图与政策建议

结合以上分析,我国城镇燃气管道掺氢应制定分阶段的发展路线,可以归纳为:短期以示范为主,中期逐步推广,远期融入氢能体系的深度转型。同时,需要在标准规范、政策支持、财税激励、金融工具和基础设施方面采取综合举措,保障路线图目标实现,以下提出分阶段战略和若干政策建议。

(一)分阶段战略目标与发展路径

1、短期(2025–2030年):示范引路,夯实基础。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完成关键技术攻关和典型示范项目验证。目标是在2030年前形成可复制的掺氢示范模式,具体措施包括:开展更多区域试点(每个气候区至少1-2个),验证不同管网条件、氢源类型下的运行数据;建立初步的掺氢燃气标准和监管框架;培养一批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到2030年,力争实现若干城市小范围(如产业园区或社区)连续安全供气1年以上,掺氢比例5%–20%不等,编制完成掺氢设计规程和操作规范;在国家“双碳”政策考核中,引入燃气掺氢内容,以示范成果为支撑,明确其在减排中的作用定位。

2、中期(2031–2035年):稳步推广,融合发展。在技术成熟和标准完备基础上,从2031年起进入扩张期。建议分两个层面推进:其一,在重点地区先行推广,例如可再生能源丰富地区(内蒙、新疆等)利用富余绿电制氢,就近给城镇燃气掺氢;东部沿海氢能消费中心(长三角、珠三角)可结合产业园副产氢资源开展城市燃气掺氢。其二,推动燃气与氢能管网融合。到2030年,争取建成若干条“氢气入管”示范干线,比如联通西部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东部用氢城市的长输管道。这些干线既可输纯氢也可与天然气并行输送,为区域大规模调配氢能打下基础;到2035年,目标是在全国城镇燃气系统中实现5%–10%的氢气掺入率(按能量计),氢能与天然气管网基本做到“能接得上、输得出、用得了”,这一阶段还要同步推进用户侧更新换代,逐步普及氢兼容燃气具,为更高比例氢能利用做准备。

3、远期(2035–2060年):深度转型,氢能主导。中长期随着我国2060碳中和愿景临近,天然气自身也将逐步低碳化甚至被氢能取代。

远期发展路径设想为:到2040年前后,选择若干已具备条件的城市或新城新区,整体转换为氢燃气供应,即通过改造管网和置换终端设备,实现局部管网由天然气转为高比例氢气甚至纯氢供能(如供热、分布式发电),这些“氢能城市”将成为零碳的示范样板。

2050年左右,随着可再生能源制氢大规模应用和成本大幅降低,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城市燃气管网要么掺入高比例绿氢,要么被绿氢合成甲烷等替代气体所替代,传统化石天然气消费显著减少。

最终,在2060碳中和节点,我国城镇燃气系统实现近零碳排放——要么输送的是零碳氢或者合成甲烷,要么原有管网改输纯氢,而居民和商业用能则通过清洁氢气或电气化手段满足。

这一远景目标将氢能充分融入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城镇燃气公司转型为综合能源服务商。当然,实现这一目标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但确立远期愿景有助于指导当前的规划和投资,使短中期掺氢措施与长远的氢能路线相衔接。

(二)标准规范完善建议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加速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为掺氢提供制度保障,包括:

1、尽快出台《城镇燃气氢气掺混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明确掺氢比例等级划分、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2、制定《天然气管道氢脆评估导则》,指导运营企业评估自有管网氢适应性,建立材料数据库。

3、修订《燃气用具国家标准》,增加产品需通过一定比例掺氢燃气测试的条款,对新生产的炉具、热水器等提出氢兼容要求(如通过20%H₂测试)。

4、发布《氢气加臭剂及检漏标准》,研究氢混合气的气味标识和检测手段,确保泄漏发现机制有效。

5、建立掺氢项目安全审批制度,由住建、应急等部门联合审核试点方案,形成统一规范的准入条件,避免各地标准不一。

(三)政策支持与财税激励

从中央到地方应出台专项政策,将燃气掺氢纳入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范畴,包括:

1、在“十五五”能源规划中明确掺氢燃气的发展任务和指标,将其视为氢能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2、对掺氢项目实行增值税优惠或即征即退政策,降低项目运营税负;对购置混氢专用设备给予加速折旧税收优惠。

3、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对一定时期内掺氢示范项目按氢气用量或减排量给予补贴,逐步退坡,引导其过渡到商业运行。

4、将掺氢天然气纳入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如要求燃气公司供应的一定比例气量来自绿氢,从而形成政策驱动需求。

5、地方政府可设立氢能专项资金,对本地区燃气掺氢项目的前期研发、安全改造等给予资助,例如补贴氢气购置费用、管道改造费用,以及居民用户端的检测服务费用等。

(四)金融和碳市场工具

利用金融杠杆和碳交易机制为掺氢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包括:

1、鼓励银行推出氢能专项贷款,对燃气掺氢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低息长期贷款,或运用政策性银行资金支持重大示范工程。

2、允许燃气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用于掺氢项目建设,发行条件可因减排效益而优惠。

3、在全国碳交易市场中,探索将掺氢项目产生的自愿减排量(CCER)纳入碳抵消机制,或制定“低碳燃气”认证,使其可交易,从而为项目增加收益渠道。

4、引入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投资掺氢项目,政府可提供一定收益保障或风险补偿,吸引更多资本投入氢能基础设施。

(五)基础设施与产业协同

掺氢的发展离不开整个氢能产业链配合,需同步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和技术研发,包括:

1、在能源基地和工业副产氢聚集地建设制氢-掺氢一体化基地,实现制氢设施与现有管网的高效对接,减少运输成本。

2、布局区域性氢气管道干线,将边远可再生能源丰富地区的氢气经长输管送至东部城镇,逐步实现“西氢东送”和全国氢资源优化配置。

3、强化关键设备研发,如高效氢气压缩机、耐氢密封件、高精度氢传感器、氢气分离膜等,这些都是掺氢和纯氢输送的“卡脖子”技术,需要产学研联合攻关,实现国产化供应。

4、推进氢能与电力、热力基础设施的耦合。掺氢管网可与分布式电源、集中供热系统联通,比如结合燃气掺氢的三联供系统,提高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在城市能源规划中,考虑氢、电、热互联互补的综合能源站布局。

(六)关键技术瓶颈与未来研究方向

尽管目前掺氢示范表明基本可行,但仍有若干技术瓶颈需要持续研究突破,包括:

1、高压长输管道掺氢的可靠性:长距离管道往往材质高强度、运行压力高,需深入研究氢在高压周期作用下对管道疲劳寿命的影响,以及大口径管道氢脆防护措施;建立仿真模型和实测数据,明确不同材质在不同氢分压下的寿命曲线,为将来干线管网掺氢提供依据。

2、高比例掺氢的燃烧器具:当氢比例达到30%以上甚至50%时,传统燃烧器性能会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开发可宽范围燃烧的创新燃烧器结构(例如催化燃烧、微孔燃烧等技术),使其既能烧甲烷也能烧富氢燃气甚至纯氢,且保持低NOx、高稳定性,这涉及燃烧动力学和传热的前沿研究。

3、掺氢条件下计量与收费新方法:如果未来掺氢比例经常变化,如何方便、精准地基于能量计量成为课题。可以研究利用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对每户用气热值进行动态校准结算的方案,确保每位用户公平付费,同时研究智能燃气表直接测热值的可行性,实现计量收费一体化。

4、氢的分离与利用:正如浙江的试验所示,管道混合输送后在末端进行氢气分离,可以一气两用。未来可研究规模化、低成本的膜分离或变压吸附(PSA)技术,将混合气中氢高效提取,这样一个管网既服务燃气用户,又可为交通燃料电池提供氢气,一旦此技术经济可行,将极大提升燃气管网的价值和功能多样性。

5、社会与管理课题:除理工技术外,还需要开展公众接受度长期跟踪、应急响应体系设计、法律责任界定等软性研究。例如保险行业如何覆盖掺氢燃气的风险、万一出现事故责任如何划分、这些都值得提前研究和明确,以避免将来纠纷。

(七)写在最后

城镇燃气管道掺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技术、经济、安全、环境、社会多维因素。以第一性原理看掺氢燃气项目,是利用氢能替代部分化石燃气燃烧,能量守恒和化学特性决定了它必然减碳但需克服材料和成本挑战。当前的试点成功经验为进一步推广增添了信心,只要我们在政策上予以引导,在标准上保驾护航,在技术上持续创新,掺氢燃气有望从“小荷才露尖尖角”成长为我国双碳战略中的“大国工匠”式解决方案,为14亿人口的碳中和之路贡献清洁之“氢”,我们应秉持科学精神和长远视野,循序渐进又大胆实践,使氢气真正走入千家万户,引领能源未来。

本文通过详实资料和严谨分析,论证了其在中国情景下的可行性和战略意义,并提出了分阶段的推进路线与政策建议。但是受本人能力限制,且本文参考数据均源自公开政策文件、行业报告及公开报道,受信息时效性限制,部分内容可能存在滞后性和误差,最终应结合最新政策与实地情况审慎参考。